挂牌出让公告 锡经告字[2023]6号
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被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禁止进入无锡土地交易市场竞买土地的单位(个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特别提醒:地块具体竞买条件均详见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资料(下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网上公告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22日17时00分止;
(二)网上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3年06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30日17时30分止;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06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止;
(四)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
六、在挂牌期每个竞买人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七、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八、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挂牌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