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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赁住房提公积金 去年人数增长2倍

2019-03-20 09:26:38   广州日报
  租赁提取
 
  2018年,佛山租赁(含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大幅提高。
 
  提取人数从2017年的4.64万名增长为2018年的13.99万名,同比增长201.51%;提取金额从1.99亿元增长到7.49亿元,同比增长276.38%。
 
  贷款用途
 
  2018年,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1.02%,90平方米-144(含)平方米占68.98%。
 
  购买新房占62.22%,购买二手房占37.7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
 
  去年佛山住房公积金缴提贷规模都出现不同程度涨幅,年度全市公积金缴存额136.85亿元,同比增长11.29%;提取总量达102.42亿元,同比增长13.76%;贷款总额40.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30%。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去年佛山住房公积金收支平衡,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7.67%。为响应“租购并举”政策,佛山提取政策向租赁住房倾斜,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人数翻2倍。
 
  7成人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
 
  90平方米-144平方米住宅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去年佛山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3255家,实缴单位13358家,净增单位3079家;新开户职工23.43万人,净增职工20.70万人;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的职工累计182.32万名,缴存职工(保有量)151.83万名;缴存额136.85亿元,同比增长11.29%。2018年末,缴存总额934.54亿元,比上一年末增长17.16%;缴存余额279.45亿元,比上一年末增长14.05%。
 
  在公积金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去年佛山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1万笔、40.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93%、45.30%,支持职工购建房92.87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6195.03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1.02%,90平方米-144(含)平方米占68.98%。购买新房占62.22%,购买二手房占37.7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有所攀升,截至2018年末,佛山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79.68万元,逾期率0.236‰,同比2017年,逾期率攀升0.02‰。
 
  公积金力撑房屋租赁
 
  租赁提取金额涨了近3倍
 
  相对于贷,佛山人显然更偏向于操作简单的“取”。去年佛山住房公积金56.0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2.42亿元,同比增长13.76%,占当年缴存额的74.84%,比上年增加1.62个百分点。尤其是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2018年出现了近3倍的增长。
 
  2018年3月份,佛山调整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租赁住房从2016年每平方米23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35元/月。无房提取则从2017年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4320元上涨到2018年最高额度6930元。
 
  同时,去年8月起,由佛山市住建管理局牵头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开通了在线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租房提取公积金更加便捷。
 
  在“租购并举”的政策指引下,2018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向租赁住房倾斜,并取得显著效果。2018年,佛山租赁(含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大幅提高,提取人数从2017年的4.64万名增长为2018年的13.99万名,同比增长201.51%;提取金额从1.99亿元增长到7.49亿元,同比增长276.38%。
 
  企业住房公积金“限高”
 
  为企业减负2.14亿元
 
  2018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根据《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要求,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对影响企业成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其计缴基数控制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年(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2018年,这项工作累计为企业减负1.55亿元。
 
  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并经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经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2018年新增17家,加上2017年同意降低缴存比例并延续至2018年的企业,合计42家企业,涉及职工人数59291名。按同口径测算,共为42家企业于2018年度减负2.14亿元。
 
  多部门专项整顿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去年7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对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银行能依规按时发放公积金贷款;配合住建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监督、查处。
 
  2018年,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强制立案711宗,结案643宗。其中,单位补缴的453宗,法院强制执行38宗,个人撤诉150宗,中止2宗。行政处罚方面,责令整改的1049宗,作出处罚的13宗。
 
  同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2018年4月,通过自查发现“骗提”住房公积金重要线索,并将该线索及时提交市纪委监委以及司法机关处理,对涉及“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讨。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住建、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房地产市场乱象进行专项整顿,重点针对受委托银行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进行检查和整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至目前为止,未再发现这类现象。
责任编辑:张一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