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可改“重定价日” 3个月成“热门选择”
自11月1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内多家银行放开调整重定价周期,也有部分银行将不晚于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从目前申请来看,重定价周期3个月是许多人的“热门选择”。
根据银行公告,存量房贷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新发放房贷借款人也可以自主选择重定价周期。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而此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
比如市民陈女士在2020年11月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是1月1日。今年以来,5年期以上LPR已累计下行60个基点。按之前规定,只能等到明年的1月1日才能享受到LPR下行带来的利好。
但她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不用再等1年。1年可以调整4次,可以更早享受到每次“降息”带来的红利。
从这几天申请情况来看,部分房贷借款人已经顺利完成重定价周期调整,重定价周期由12个月改为3个月成为了“热门选择”。
不过,要注意的是,重定价周期既不是越短越好,也不是越长越好。
“主要考量因素应是市场利率走势。”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在LPR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可越快享受到利率下行带来的利好;但在LPR上行周期内,借款人也将更早承受加息负担。
多家银行也表示,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因此,借款人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审慎决策,用好这一次选择权利。
利率加点幅度究竟怎么调?
对于加点幅度调整,大家都不陌生了,上个月底,很多人享受了银行批量调降利好。此次多家银行明确,一旦新老房贷利率的加点幅度偏离高于30个基点,借款人就可以申请调整。
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当前,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为-52BP,最新的5年期以上LPR为3.6%。
例如某贷款人的房贷实际利率为LPR 5BP,也就是3.6% 0.05%=3.65%,那么,与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最高只能为-52BP 30BP=-22BP。调整后,其房贷实际利率最低为3.6%-22BP=3.38%。
值得一提的是,房贷利率加点幅度调整后,会保持不变。即使是下一个贷款重定价日到来,也是如此。除非,首次调整后借款人因房贷利率再次达到上述触发条件,再次与银行协商调整利率加点幅度。
业内专家表示,银行设定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触发条件,是为了兼顾合理让利与可持续性经营。它们经过测算后,将偏离幅度约定为30个基点。这个幅度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偏离幅度设定过大,借款人心理有落差,可能增加提前还贷行为;如果偏离幅度设定过小,可能造成频繁重置合同,超出银行业务承受能力,同时,借款人也难以及时享受到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