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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建局发文:重点打击小区“搬霸”行为

2019-01-29 14:40:36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锡建物业〔2019〕3号

关于在物业服务行业领域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建发〔2019〕4号)要求,把我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深入,现就全市物业行业深入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按照市住建局的部署,持续深入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有效地使用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完善涉黑涉恶的发现机制、报告机制和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行为,进一步提升百姓居住满意度。

  1、加强宣传发动。各市(县)区住建局要组织物业企业配合属地街道、派出所在小区内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将扫黑除恶的精神传达到千家万户。

  2、组织线索排查。物业行业是传统服务性行业,各市(县)区局、各服务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主要在小区搬运服务、垃圾清运、业主委员会改选、物业项目交接、物业项目招投标等方面重点开展线索摸排,查清源头。

  3、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县)区局要督促物业企业立足对在管项目,从日常服务工作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发动广大业主积极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4、排除苗头隐患。与基层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梳理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的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挤压涉黑涉恶犯罪空间,有效避免黑恶事件的发生。坚决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创安”的总体要求,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5、清查遗留问题。以扫黑除恶活动为契机,把握民生热点,清查遗留问题,对长期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重点查处,妥善解决。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小区“搬霸”行为。各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和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物价等部门的联动,加强小区搬运服务的监管。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垄断经营的方式为业主强制指定搬运服务,不得以不服从指定搬运或者不缴纳搬运进场费用为由设置障碍,影响业主对所购住宅及公共设施的正常入住和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搬运服务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根据涉及的违法行为向公安、物价、城管、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2、重点排查小区物业企业改选、业主委员会改选中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各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与属地街道、派出所加强沟通联系,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参与、主动解决清查。

  3、重点排查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涉黑行为。各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监管,对发现有涉黑垄断、影响招投标的行为和势力,坚决给予打击处理。

  4、重点加强监管,信用惩戒。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到各市区行业“双随机”检查活动中去,特别要在检查中对涉黑问题重点跟进排查,凡是违规的应立案查处,对违规的企业给予记分处理,对于失信企业,纳入到“黑名单”。

  三、工作职责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镇)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积极举报行业内以及干扰企业正常开展服务活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及时向区扫黑除恶办公室和市、区住建部门报告。

  2、市(县)区局要加强督导检查,组织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梳理,提醒物业企业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领域,督促问题整改,对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举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3、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形成工作台账。各市、区住建部门每月25日前要及时上报加盖公章的《物业服务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线索统计表》,暂未发现的也要“零报送”。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总结、宣传照片等资料。每月可通过QQ群、微信群上报统计表,联系人:蒋国标81823582。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陈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