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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则上不高于60米

2024-07-29 10:05:13   综合自南京发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代快报等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了《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

  除临江、临湖、临海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则上不高于60米;

  从严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责任编辑:张一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