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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 加强南京、无锡、苏州监测

2020-08-20 11:07:19   江苏自然资源
  8月19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省厅部署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提出要重点加强对南京、无锡、苏州市住宅用地供应监测、评价和考核
 
  以下为原文
 
  省厅部署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省厅就做好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落实分级指导监督和调控责任,明确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部重点加强对南京、无锡、苏州市住宅用地供应监测、评价和考核,省厅负责其他城市住宅用地供应的监控指导、督促检查、评价考核。二是合理安排供地规模结构和布局,要求各地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实施工作,根据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保障供地规模,优化供地结构,把握供地时序,均衡合理布局。三是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信息,发布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地块成交结果,落实公开信息责任,引导市场预期。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重点城市的联系指导和监督考核,规范住宅用地出让方案,做好异常交易预案,做好住宅用地市场分析和预判。(厅开发利用处)
责任编辑:张一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