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务实举措落地 满足购房者多层次合理住房需求
2022-04-27 09:35:15 江南晚报
1、“锡引人才”可直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二套房;
2、首次首套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额度最高 50万,家庭最高80万;
3、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首次首套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60万,家庭最高100万;
4、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可增购一套商品住房;
5、支持来锡养老。非本市人员投靠本市户籍子女满3年,允许投靠家庭增购一套住房;
6、优化卖旧买新。本市户籍家庭卖旧且属于在途交易,不计入限购套数;非本市户籍家庭卖旧后2年内购房,无须社保和纳税证明;
7、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凭其购房资格证明即可购买商品住房。
以下为原文
日前,我市结合实际,推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鼓励国有土地住宅被征收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等系列务实举措。
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我市积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生育二孩、来锡养老 都有了购房支持政策
为多层次满足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4月25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针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从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至15000元,并取消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有还贷记录不能办理租房提取的限制条件。对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同时,为推进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创设有利条件,促进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稳步提高,对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除了公积金相关政策支持,针对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目前,有改善居住条件意愿的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可凭男女双方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现居住地的街道(镇)办理《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认定证明》,符合条件的家庭持该证明即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另外,近年来我市人才“锡引力”不断提升,外地来锡定居的青年人群以及随子女来锡的老年人群日益庞大。为更好满足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我市优化常住人口养老服务政策,鼓励子女在锡落户的外地老年人来锡投亲养老,其在锡领取居住证满3年后,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优化“卖旧买新”路径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更高质量的生活成为百姓的美好向往,其中改善性住房需求成为一项重要内容。以往,对于家庭名下已拥有2套住房的购房人,且其中1套正处于二手房交易状态,按照我市购房政策,该购房人暂无法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必须等在途交易的房屋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即过户到买方名下)后才可购买。而受到资金筹集、贷款办理、人员无法到场等种种影响,在途交易往往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这让想要换房的居民心急不已。
我市对相关政策操作路径进行了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核验购房人现有住房状况时,对“卖旧买新”改善居住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如其现住房属于在途交易(年内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交付首付款)的,该套住房可不计入限购套数,但应当一并收取购房人出具的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时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承诺书。非本市户籍家庭卖掉住房后2年内再次购买住房的,可以不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悉,针对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群众购房需求,近期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主要措施包括:选择货币补偿购买商品住房的被征收人可凭“购房资格证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以及不动产转移登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各区征收办申报参与征收项目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承诺优惠幅度、优惠方式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名参与征收项目销售、履约良好的,给予信用奖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执行承诺的优惠、一房多卖等不良行为,进行信用惩戒。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6个月,《意见》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